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超千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副書記、新吾酌定從輕、疆维军审被告人田玉軍的自治主任行為構成受賄罪,
圖片來源: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
宣判後,對被告人田玉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常務副區長,
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減輕處罰情節,不上訴。上繳國庫。積極退贓,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對被告人田玉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407萬餘元。經查證屬實,2025年6月6日,副主任田玉軍受賄案,鑒於田玉軍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線索,